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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实施问答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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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23 19:36: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2.受托方的委托生产记录有哪些、保存有哪些要求?
答:受托方应按照食品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真实准确记录委托生产食品的过程并按规定保管相关记录,同时针对委托生产行为还应增加以下记录:
(1)委托生产合同及报告记录、委托方资质证明文件查验记录;
(2)接受委托方对生产行为进行监督的记录;
(3)接受委托方对委托生产食品安全状况检查评价的记录。
23.委托生产食品不合格的,由谁负责召回?
答:按照本《办法》规定,委托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由委托方依法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受托方应当配合委托方实施召回。委托生产食品的召回应当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24.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如何对委托方进行监督管理?
答:本《办法》对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的委托生产监管职责进行明确和细化,包括日常监管、案件查处、区域协同、信用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接到委托方的报告后,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将其委托生产行为纳入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范围,依法开展风险分级管理、监督检查、监督抽检、监督抽考、信用管理等工作,对委托生产资质、范围不符合要求,委托方能力条件和行为不符合要求等行为依法查处。
25.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如何对受托方进行监督管理?
答:受托方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按照食品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对受托方食品生产行为实施监管,应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等规定对受托生产行为强化监督管理。
26.《办法》是否适用特殊食品?
答:《办法》第一条、第二条,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委托生产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因此,《办法》规定属于普适性要求,特殊食品也包含在内。需要强调的是,《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有关规定对特殊食品的生产、加工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国家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第八十一条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原食药总局《关于禁止以委托、贴牌、分装等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公告》明确,“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委托,为其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合同或者约定,委托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为其加工、制作婴幼儿配方乳粉”。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申请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生产许可,应当提交相关注册文件。第二十九条规定,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还应载明产品的注册号。《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第三条规定,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本企业申请获批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禁止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
根据《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规定,保健食品的委托方应当是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持有人,受托方应当能够完成委托生产品种的全部生产过程。备案保健食品不得进行委托生产,但保健食品的原注册人可以对转备案保健食品进行委托生产。保健食品委托生产活动在符合本《办法》规定基础上,还应符合其他法律法规关于特殊食品产品配方、生产工艺、原辅料等有关规定。
27.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持有人进行保健食品委托生产时,是否需要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进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持有人进行保健食品委托生产属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等行为,应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进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本《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规定,委托方应当具备监督受托方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生产的能力,并确保能够正常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需要强调的是,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持有人(含注册转备案凭证持有人)作为委托方委托生产保健食品的,依法取得的食品生产许可不强制要求包含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的食品类别和品种明细;依法取得经营许可或者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对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不作要求。
28.本《办法》何时开始实施?
答:本《办法》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在本《办法》施行前,鼓励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合理排产,提前筹备相关生产资料、变更产品标签。在本《办法》施行前生产的食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至保质期结束。本《办法》施行后,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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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30 09: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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